1 填写机构信息
2 新增划款员信息
3 信息确认

管理人注册说明:

      亲爱的管理人,若您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且在我司有托管业务或外包业务, 您可以在此注册开通服务平台的使用权限。



业务介绍说明:

亲爱的管理人,如果您已经取得基金业协会的私募机构资格,您要是已经有产品托管或外包在我司, 则您可以在此注册并开通我司管理人服务平台的使用权限

请选择划款用户权限模式:

划款用户信息列表:

增加划款人员


尊敬的管理人:

您的申请已提交成功,请您尽快下载、打印《用户授权通知书》,并加盖公司公章后,将扫描件发送至我司,我们将尽快予以办理。

划款用户授权通知书模板
国元证券托管部 :
兹就贵司托管并提供募集监督服务,我司管理的所有基金产品,本机构在此授权下列 人员代表本机构通过国元证券机构服务平台或书面签发划款指令。
1.通过国元证券机构服务平台签发划款指令 本机构划款授权人员通过用户名、密码 及手机短信验证登陆国元证券机构服务平台后提交的电子划款指令,需分别由经办人、复 核人、审核人(如有)提交、复核、审核(如有),发送至贵司视为有效指令。
2.通过书面签发纸质划款指令 本机构划款授权人员提交纸质划款指令,需由经办人 、复核人、审核人(如有)同时签字或盖章,并加盖预留印鉴,扫描后经指定邮箱发送至 贵司视为有效指令。
机构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
附件:
下载《电子服务平台使用申请确认书.PDF》添加附件(例如用印版使用协议)
下载《划款指令授权书.PDF》添加附件(例如用印版授权通知书)
国元证券电子服务平台使用申请确认书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作为托管人,且同时作为外包机构与本机构签署外包协议为本机构实质提供外包服务(如有),为实现高效便捷的托管或外包服务等业务办理,本机构特向贵公司申请使用电子服务平台(通过PC端网站或移动端接受服务,具体以贵公司实际提供为准)。本机构在申请使用电子服务平台的同时向贵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机构已明确知晓电子服务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托管服务模块、外包服务模块和投资者服务平台等,并已知晓不同模块的申请及使用要求,本机构将根据业务需要申请电子服务平台相关模块,并保证遵守如下条款:
1. 本机构在使用电子服务平台过程中,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产品合同约定,按照贵公司相关业务流程或规则办理各项业务或提交电子指令。
2. 本机构将根据贵公司的要求准确提供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本机构、管理员、操作人员的有关信息,保证前述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在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贵公司进行更新。如因前述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存在问题,造成贵公司、产品或其他方损失的,由本机构自行承担,贵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本机构管理员、操作人员均为本机构的合法授权人员。如本机构管理员、操作人员未经本机构合法授权而造成不利后果的,由本机构自行承担责任。贵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 本机构管理员、操作人员均将妥善保管电子服务平台用户账号、用户密码,手机验证码等电子服务平台登陆、操作要素,对于因前述信息泄露,造成不利后果的,由本机构自行承担责任,贵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如发生上述情况,本机构将及时通知贵公司进行相关变更。
5. 本机构管理员、操作人员以及他们的功能权限符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如需变更管理员、操作人员以及他们的功能权限,本机构将及时进行用户变更操作,如因变更不及时,由本机构自行承担责任,贵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6. 本机构电子服务平台的管理员、操作人员离职后,本机构将妥善回收其账号、用户密码,如因本机构管理员、操作人员离职后仍然进行操作,对贵公司、产品或其他方造成损失的,由本机构自行承担,贵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7. 对于通过电子服务平台提交的相关指令和数据,一经提交即视为本机构有效发送,本机构对指令和数据的合法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所有通过本机构管理员、操作人员身份认证登录电子服务平台并下达业务指令的操作均被视为本机构授权下达的有效指令,本机构不否认其法律效力,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本机构承担。
8. 由于本机构通过电子服务平台提供的与产品运作有关的信息不准确、不完整、不真实,或自身操作不当或提交信息错误,造成贵公司、产品或其他方损失的,由本机构自行承担,贵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9. 本机构保证用于登录电子服务平台的电脑系统管理安全、可靠。对于因本机构所使用的电脑系统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造成贵公司、产品或其他方的经济损失,由本机构自行承担,贵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1. 本机构确认并同意贵公司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通过电子服务平台为投资者提供资产和交易信息查询、信息披露、业务办理等服务而无需本机构另行授权,但并不因此而免除本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产品合同约定应履行的披露义务,本机构仍应当对所披露信息的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12.本机构负责维护对外投资收款方信息,并保证收款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此造成指令执行延误或失败、违反法律法规的全部责任,由本机构自行承担,贵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3.如发送非证券类资产投资指令的,本机构将及时准确完整的上传相关投资合同(如有)以及贵公司所需的其他文件,本机构确认贵公司不承担审核责任,本机构保证上述文件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并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责任。
二、本机构已明确知晓使用电子服务平台将会产生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潜在风险事项,并自愿承担该风险带来的相应后果:
1. 电子服务平台可能存在技术风险、或者电子服务平台版本升级迭代或监管和业 务规则调整等,都可能影响电子服务平台的正常使用。
2. 因各种非贵公司所能控制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系统、网络故障等)导致贵公司不能完全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稳定性,并可能影响业务办理的准确性、及时性和稳定性。
3. 贵公司有可能根据本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等原因,取消本机构使用电子服务平台相关服务的决定,本机构对此予以完全的理解和接受。
4. 贵公司有可能对电子服务平台服务的使用流程做出必要的调整,本机构愿接受相关流程调整所带来的所有影响。
5. 由于互联网数据传输等原因,本机构通过电子服务平台向贵公司发出的指令可能出现中断、停损、延迟、数据错误等情况。
6. 由于各种非贵公司的原因,电子服务平台密码可能会泄露或本机构身份可能被仿冒。
7. 如使用电子服务平台的管理员、操作人员不具备一定网上操作经验,可能因操作不当造成下达指令失败或下达指令失误。
8. 本机构明确知晓本风险事项的揭示仅为例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本机构使用电子服务平台所面临的全部风险和导致本机构损失的所有因素。如因上述风险事项的发生,造成产品、本机构损失的,贵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三、电子服务平台管理员及操作人员管理
1. 本机构授权本方以下人员为电子服务平台的系统管理员用户,并保证向贵公司提供的人员的信息真实、有效:
  • 姓 名: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手 机 号:
  • 电子邮箱:
2. 本机构授权系统管理员用户办理本机构操作用户赋权、代表本机构通过电子服务平台签署其他电子格式的服务协议和授权文件。
3. 本机构知晓系统管理员用户具有新增、修改、注销用户,赋予、修改用户操作权限的功能,并确认系统管理员用户通过电子服务平台为本机构人员设置操作权限、更换管理员用户,所提供的相关人员个人信息均为真实、有效的。如本机构系统管理员、操作人员发生变更的,本机构将及时调整相关人员的操作权限。
4. 本机构变更划款用户时,系统管理员用户上传的用户申请材料均是本机构的真实意思表示。
【机构名称】(公章):